兩鬼爭一屍:記工傷工友交流會

商人張開眼睛, 看見兩隻鬼在吵架…第一隻鬼說, 我有証人, 可以作証。於是把商人從床上拖出來

夏菽  1.5.2026

三位參與交流的工傷工友都有明顯的「創傷後遺症」。我對這方面認識不深, 記得有人用過一個生動比喻, 工傷工友就像壞了, 不斷重播的錄影機, 工傷情景不斷在腦內播放, 無法停止, 長期折磨著工友。工傷工友及家屬互助協會幹事mark哥(他那晚不在場)就提及過一位工傷工友, 即使工傷已經發生很久, 每當走近工廠區就暈眩、感到恐慌。

當晚研究幹事cham提到, 工傷後工友面對治療及判傷賠償時, 痛楚一般不受重視, 這個現象由來已久, 自工傷賠償法例在20世紀末訂立以來 (從德國開始, 慢慢覆蓋歐美大部分工業國家), 工傷賠償都集中在明顯可見的肢體受傷上, 精神創傷及一些難以客觀「量度」的傷患, 如痛症, 都受到忽略。

三位工友都能講出他們的痛症如何受到醫生及保險怠忽的情況。尤其當醫生覺得工友患有「創傷後遺症」後, 每每將工友的痛症定性為不過是一種記憶,而不是真正的痛楚。究竟是否真的這樣, 缺乏醫療知識的我自難加以妄斷, 但問題是, 在醫療專業霸權下, 工友自身的感受完全被抹殺。當中原因還包括我們一直強調, 醫生對工傷工友常有偏見, 認為工友多誇張病情, 博取假期和賠償。

記得mark哥也提過一點, 工傷工友陷入困境的其中一個原因是: 他們無法接受受傷這個事實, 仍期望醫治可令身體「完全」恢復, 有些傷者可做得到, 但有些是沒有可能的了, 該怎辦? 事實上在醫療資源不足(資本主義運作下), 醫生見工人傷勢穩定, 就會放棄治療。

那麼工傷工友是否應承認這個不幸的事實, 積極面對, 而不是活在幻想之中, 令自己失望, 痛苦。無疑, 這個過程需要很堅強的意志、豁達的心境。

我教書的時候常講一個佛經故事, 出自二千年前的《大智度論》。話說做買賣的商人背著貨物往墟市, 山中迷路, 天色漸暗, 於是找個地方借宿一宵。他找到一間荒屋, 晚上被聲音嘈醒, 一隻鬼背著死屍入來, 他只好假裝睡著。

過了一陣聽到更加嘈吵聲音, 他張開眼睛, 看見兩隻鬼在吵架, 第二隻鬼說死屍是他背來的, 要求獨佔死屍。第一隻鬼自然不肯, 二鬼僵持不下。第一隻鬼說, 我有証人, 可以作証。於是把商人從床上拖出來。

商人心想, 如果將事實說出, 第二隻鬼不會放過他。如果抹著良心說謊, 說死屍是第二隻鬼背入來的, 那第一隻鬼肯定更加憤怒, 也不會放過他。思前想後, 横又死掂又死, 還是做一個誠實的人吧, 於是作證說死屍是第一隻鬼背入來的。

第二隻鬼勃然大怒, 把商人右手扯斷, 商人痛得大叫。第一隻鬼覺得商人因幫自己沒了右手, 為報答他, 於是把死屍的右手扯出來, 插入商人身上。第二隻鬼益加不滿, 又把商人的左手扯出來, 第一隻鬼又把死屍的左手插入商人身體內。來來往往, 商人四肢散在地上。兩隻鬼見地上都是血淋淋的肢體, 於是說: 還是先吃東西吧。於是一起坐下啃著商人的肢體。飽餐後, 鬼說時間不早了, 我們走吧。

商人很迷惘, 望望自己的手手腳腳, 都不是自己的, 他不知道自己還是不是自己。他走出屋外, 一直狂奔, 直至碰到一個僧人。僧人問他何事迷惘, 他把不幸的遭遇告訴了僧人。僧人說, 人 (或者說「我」) 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 有些人生來就沒有手, 有些人遇上意外沒了腳, 他們都能很好的生活, 並没有「本來的自我」。你現在四肢健全, 為何不運用它好好地生活下去呢?商人恍然大悟, 於是拾起貨物, 再次上路。

工傷工友能否放下「本來的自我」, 重新上路? 這需要一個友善互助的社會, 和足夠的法例保障。

商人張開眼睛, 看見兩隻鬼在吵架…第一隻鬼說, 我有証人, 可以作証。於是把商人從床上拖出來 夏菽…